question-icon 婚前财产买房能否追回?

我婚前攒了一笔钱,婚后用这笔婚前财产买了房,现在和伴侣关系不太好,担心以后万一有变故,想知道用婚前财产买的房能不能追回来,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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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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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前财产买房能否追回这个问题时,需要先明确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婚前财产指的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它属于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支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婚前财产的归属是明确属于个人的。然而,用婚前财产买房后能否追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依然属于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实现“追回”的。因为从财产来源和登记情况来看,它都清晰地属于个人。例如,小王在结婚前自己攒了50万元,婚后用这50万元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子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王的个人财产。 要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房子虽然有可能归婚前财产支付首付的一方,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张婚前用个人财产付了30万首付买了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判给小张,但小张要对妻子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用婚前财产买房,却登记在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赠与或者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追回就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了。比如小李用婚前财产买房登记在女朋友名下,后来两人分手,小李想要追回房子就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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