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婚前财产协议就一定能保证财产安全吗


签了婚前财产协议并不一定就能完全保证财产安全。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要按照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 从对内效力来讲,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夫妻双方都得依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财产利益分配也按约定进行。比如,协议约定了某套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中,这套房产就属于该方个人。 然而,从对外效力看,情况就复杂些。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在面对第三人时,并非都能对抗。如果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那么该约定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例如,夫妻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但一方对外负债,而债权人不知道他们有此约定,那么未借债的一方可能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清偿债务,之后再向另一方追偿。 另外,婚前财产协议若要确保有效,还得满足一些条件。形式上要是书面的,公证不是必需程序,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形式上就是合法有效的。内容必须合法,约定的得是夫妻两人的财产,涉及第三方权属等不允许约定归属。而且,要是协议里有“忠诚条款”,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我国《民法典》明确夫妻忠实义务是道德义务,不是法律义务 。 相关概念: 夫妻财产制契约:包含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进行约定的一种契约。 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指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夫妻双方受约定约束,按约定分配财产利益。 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