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价的商品可以提价销售吗?
我在一家商店看到一款有标价的商品,当时没买。过了几天去买,发现商家提价了。我想知道,商家对于已经标价的商品,到底有没有权利随意提价销售呢?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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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商家对于有标价的商品不能随意提价销售。在法律里,商家明码标价的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向消费者发出的订立合同的要约。当消费者决定购买该商品时,就相当于对这个要约作出了承诺,此时买卖合同就成立了。一旦合同成立,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商家就不能擅自提高商品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商家的标价行为和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构成了合同关系。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商家随意提价,就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继续按照原标价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所以,商家随意提价销售有标价商品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义务,也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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