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可以指定由配偶继承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房产是可以指定由配偶继承的。这主要涉及到遗嘱继承的法律概念。遗嘱继承,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指定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来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里,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你完全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自己名下的房产由配偶继承。 关于遗嘱的形式,民法典规定了多种合法有效的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你自己亲自书写遗嘱内容,表达清楚房产由配偶继承的意愿,签上自己的名字,写好日期,这份遗嘱就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了。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里的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的。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也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虽然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但它仍然是一种较为严谨的遗嘱形式。 当你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后,在你去世时,遗嘱就会生效。你的配偶凭借这份遗嘱,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房产的继承过户手续。一般来说,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认遗嘱的效力和继承人的身份等,然后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整个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来进行,这样才能确保房产顺利由配偶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