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能收滞纳金吗


首先来解释一下滞纳金这个概念。滞纳金是指针对未能按时缴纳的税款或是未按照商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债务的行为,在逾期的时间内,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其逾期所产生的滞纳款项进行额外的增加。它具有法定性、强制性以及惩罚性的特征。法定性意味着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款项,任何个人及其他企业、团体均不得擅自设立;强制性则是指滞纳金的征收必须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才能得以实施。 在物业管理费方面,需要明确的是,物业公司并没有资格去收取滞纳金。然而,他们有权根据与业主之间签订的相关协议条款,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请求。我国没有关于物业费滞纳金的法律规定,逾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责任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要收取滞纳金,那么在业主逾期未缴纳物业费时,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例如合同约定每日按照未缴纳物业费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滞纳金,那就依约执行。但如果物业合同没约定滞纳金或约定不明确的,物业公司无权收取滞纳金,即便物业提出要求,业主也可以拒绝支付。 另外,即使合同约定了滞纳金,如果业主认为滞纳金过高,是可以要求降低甚至免除的。若双方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在法院诉讼的过程提出,请求法院减免滞纳金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在物业管理中,如果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收取滞纳金作为违约金,但应当合法合规,不能随意提高滞纳金标准或滥用滞纳金条款。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这也强调了物业费交纳要依据合同约定。总之,物业公司本身没有直接收取滞纳金的权利,主要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