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有谅解书检察院能否免起诉?


在探讨轻伤二级有谅解书检察院是否能免起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轻伤二级属于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伤害程度分级,它意味着受害者身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伤,但尚未达到重伤的标准。谅解书则是指被害人或其家属,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积极赔偿、赔礼道歉等行为,而对其表示谅解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它反映了被害人的态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酌定不起诉,也叫相对不起诉。也就是说,即使犯罪嫌疑人构成了犯罪,但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按照刑法规定可以不用判刑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有权决定不起诉。此外,该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在轻伤二级的案件中,如果有了谅解书,说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了和解,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在决定是否起诉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赔偿情况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检察院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即使有谅解书,检察院也可能会决定起诉,只是在量刑时会考虑从轻处罚。 轻伤二级有谅解书的情况下,检察院有免予起诉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最终的决定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