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赔偿且获谅解后检察院是否会起诉?
我和人起冲突把对方打成轻伤,之后我积极赔偿了对方的损失,对方也给我出了谅解书。我现在特别担心检察院还是会起诉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到底还会不会起诉,心里一直不踏实,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轻伤赔偿且获谅解后检察院是否会起诉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当发生轻伤案件时,一般会涉及刑事犯罪,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通常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这意味着,即便赔偿了受害者并且获得了谅解,也不意味着检察院绝对不会起诉。检察院在决定是否起诉时,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量。一方面,会看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是否轻微。如果情节较轻,并且赔偿谅解等情节表现良好,检察院有可能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是在一时冲动或者轻微矛盾下造成的轻伤,之后积极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这种情况下不起诉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另一方面,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即便赔偿并获得谅解,检察院还是可能会提起公诉。例如犯罪嫌疑人有多次违法犯罪记录,此次造成轻伤的行为手段比较恶劣等情况。不过,即便检察院起诉了,赔偿和谅解也会作为重要的量刑情节,法院在审判时会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所以,赔偿且获谅解对案件走向有积极作用,但不能完全决定检察院是否起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