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会从案子中查出案子吗?
我有个案子到检察院了,我担心在这个案子审查过程中,检察院会不会又查出其他案子牵连到我,我不是很清楚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的工作方式和范围,想知道他们有没有可能从当前案子里再挖出别的案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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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是有可能从案子中查出案子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检察院的职能。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等重要职责。在审查案件时,检察官需要对案件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犯罪事实的认定等。这就要求他们不仅要关注表面的犯罪行为,还要深入挖掘背后可能隐藏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比如在审查一个盗窃案件时,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来源不明,经过进一步调查,有可能会牵出一个非法制造、销售作案工具的犯罪团伙,这就是从一个案子中查出了另一个案子。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内容。这就赋予了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全面调查的权力。在实际操作中,检察院在审查证据、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等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异常情况或者新的线索。一旦发现有新的犯罪嫌疑,检察院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和调查。例如,在贪污受贿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其他行贿人的线索,检察院就会对这些线索进行深入调查,看是否存在其他行贿受贿的犯罪行为。总之,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审查案件。如果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是会依法进行调查,从而从一个案子中查出其他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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