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有一方是公职人员,赡养能退税吗?
我爸妈中我爸是公职人员,我在赡养他们。听说赡养老人可以退税,不知道在我爸是公职人员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申请赡养老人的退税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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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双方有一方是公职人员,赡养是否能退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一项政策。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税前扣除一定金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主要与被赡养人的年龄以及纳税人与被赡养人的关系有关,而与父母是否为公职人员并无关联。只要被赡养人年满60岁,纳税人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即便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是公职人员,只要满足上述年龄条件,纳税人在赡养老人时是可以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获得相应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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