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没办手续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重新协商相关事宜?

我和配偶已经商量好离婚相关事宜,但还没去民政局办手续。现在发现有些条款不太合理,想再谈谈修改一下,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另外也想知道没办手续前能不能有其他感情方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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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没办手续,是可以再谈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从离婚协议的效力角度来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意一方不愿离婚可撤销申请。在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得到民政局备档备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在此期间,如果双方想对离婚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删减等重新协商是可以的,也可考虑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依据是《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从婚姻关系的角度来讲,在未取得离婚证前,法律上婚姻关系依然存续,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在这个阶段如果与他人恋爱,可能构成过错行为,进一步发展下去甚至可能涉嫌重婚罪。从道德层面,这也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所以在未办理离婚手续前,应当先妥善处理好现有的婚姻关系,再考虑新的感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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