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股权质押?
我手里有套房产,现在想把它用于股权质押,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我不太清楚房产和股权质押之间的关系,也不了解相关的规定。想问问大家,房产到底能不能用来进行股权质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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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股权质押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股权质押和房产质押的基本概念。股权质押,简单来说,是指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这就从法律层面赋予了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的合法性。而房产质押并非一个准确的法律术语,准确的说法是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从上述法律规定和概念可以看出,股权质押和房产抵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它们的标的物不同。股权质押的标的物是股权,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房产。所以,房产不能作为股权质押。因为股权质押要求质押的是可以转让的股权,而房产并不属于股权的范畴。如果需要用房产进行担保,应该按照房产抵押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这样才能确保担保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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