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可以申请重新分配吗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重新分配的。 首先,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比如一方在离婚时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在知晓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保护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让财产分配回归公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若有欺诈、胁迫情况,一年内起诉很关键。 其次,要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一方因对财产价值认识错误而签订了明显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受损害方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配。 另外,如果离婚时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发现了,也能要求重新分割。例如婚后购买的一处房产,离婚时没进行分割,之后发现了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 不过,申请重新分配财产要注意相关的时间限制和证据收集。时间限制前面已经提到,证据方面,比如证明对方隐瞒财产,要收集相关财产的购买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只有证据充分,时间合适,诉求才更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相关概念: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