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丢了是否可以去医院重新补办?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的病历不小心弄丢了,现在因为一些事情需要用到病历。我想知道病历丢了能不能去医院重新补办呢?补办的话有什么流程和要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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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一般来说,病历丢了是可以去医院重新补办的,但不同类型的病历补办情况有所不同。 门诊病历方面,它主要是患者自行保管的,医院通常没有留存备份。所以门诊病历丢失后,一般无法像住院病历那样完整地补办之前的全部内容。不过,患者可以要求医生根据记忆和之前的诊疗情况,尽量补充记录一些关键信息,但这和原始病历还是有区别的。 住院病历就不一样了。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这意味着患者或相关人员有权申请查阅和复制住院病历。医院会按照规定妥善保存住院病历,一般保存时间不少于15年。所以当住院病历丢失时,患者或其代理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医院的病案室等相关部门申请补办,也就是复制病历资料。医院会在审核申请后,为申请人提供病历的复印件,并加盖证明印记,该复印件具有与原始病历同等的法律效力。 总之,病历丢失后,门诊病历较难完整补办,而住院病历是可以按规定申请复制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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