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被员工告了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没签劳动合同被员工告了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积极应对仲裁或诉讼。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阐述自身观点和理由。若忽视法律程序,可能会导致缺席判决,这对自己极为不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其次,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劳动纠纷中,证据至关重要。应收集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自身主张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任务安排等。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再者,考虑与员工协商和解。如果在证据和法律适用上对自己不利,与员工协商和解是较为明智的选择。通过协商,满足员工合理诉求,达成和解协议,既能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又能节省时间和精力。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最后,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要做好承担双倍工资赔偿等责任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