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会有哪些后果?


如果一个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会产生多方面的后果。 首先,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段内,公司要额外支付员工一倍的工资。比如,员工原本月工资5000元,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每月支付10000元。但要注意,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年,满1年之后的二倍工资不支持。 其次,公司无法约定员工的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因为没有试用期的约定,就不能按照试用期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考核和管理。 再者,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随时离职,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也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是如此,而且还不用承担培训费用。这对公司的人员稳定和技术传承都非常不利。 另外,公司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都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就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相关保密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还有,公司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规定,采用其他办法很难达到理想效果。 最后,满一年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可能会对公司的用工灵活性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并且一旦产生劳资争议,公司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重要依据,违法在先,要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在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 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