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该如何应对?


当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时,单位可以这样处理:首先,判断员工入职时间是否超过一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入职还在一个月内,还在法律规定的“缓冲期”,单位应尽快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 要是员工入职已经超过一个月了,单位需要衡量自身情况。如果确实是自身疏忽未签合同,那按照法律要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赔偿,并且要尽快补签合同。要是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是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也可以直接诉讼到法院进行司法判决处理。因为只要用人单位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书,员工也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比如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另外,若出现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享有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若用人单位继续用工,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这是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点。总之,面对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情况,单位要积极应对,合法合理处理,避免后续更多的法律风险。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在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