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伤老人后1年再复查可以吗?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撞伤了一位老人,当时带他去做了检查和治疗,也赔偿了相应费用。现在过了快1年,对方说要再去复查,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讲,这时候复查合不合理,我有没有义务配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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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开车撞伤老人后1年是否可以进行复查,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当开车撞伤老人时,这就构成了侵权行为,侵权人需要对老人因事故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复查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复查期限。一般来说,如果老人在事故后的治疗过程中,医生有建议在某个时间段进行复查,那应该按照医嘱进行。但如果没有明确医嘱,在事故发生1年后提出复查,需要看这次复查与之前的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复查是为了确定之前事故造成的伤情是否有后续影响、恢复情况如何等,且有相关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等)能证明这种关联性,那么从法律上看,这种复查是合理的,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但如果无法证明复查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侵权人可以拒绝承担费用。 如果双方对于复查的必要性和费用承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老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定复查是否合理以及费用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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