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承认借了钱的录音加上借条可以作为证据吗
我把钱借给了别人,当时写了借条。后来怕有问题,跟对方聊借钱这事的时候录了音,对方也承认借钱了。我就想知道,这个录音加上借条,在以后要是有纠纷的时候,能不能当作证据来用啊,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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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承认借了钱的录音加上借条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首先来说说借条,它属于书证的一种。书证就是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借条清楚地记载了双方借贷的合意等关键信息,是很重要的直接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证据包括书证。 再看录音,它属于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只要该录音的取得方式合法,内容真实未被篡改,并且与借款事实存在关联性,那么就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比如说,在正常的、合法的交谈场合下录制,录音里能清晰体现借款金额、时间、双方身份等关键要素。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视听资料也在法定证据种类之中。 不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对这些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对于录音,会审查其来源是否可靠,比如是不是通过非法偷录等手段取得;形成的时间、地点是否合理;与借条等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等。只有经过法院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虽然借条和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权益,还可以收集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相关概念: 书证: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 视听资料: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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