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注销后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我之前有个商标,后来注销了。现在我又想用这个商标名了,不知道能不能重新去申请 注册。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担心注销后就不能再用这个名字注册了,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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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注册商标注销后能否重新申请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注册商标注销。注册商标注销指的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从《商标注册簿》中去除的法律程序。通常情况下,注销可能是商标注册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因为商标有效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等原因导致的。
那么,注册商标注销后能不能重新申请呢?答案是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不过,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需要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商标有效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也就是说,在这一年的时间内,你不能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再次申请注册。
但是,如果商标的注销是由于其他原因,比如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那么在注销之后就可以马上重新申请注册。不过,重新申请时也要注意,商标必须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不能存在违反禁用条款等情况。比如,不能使用国旗、国徽等标志,不能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
在重新申请注册商标时,需要按照商标注册的正常流程进行。首先要进行商标查询,查看拟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然后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等,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审查后 ,商标将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在公告期内,如果没有他人提出异议,商标就可以正式注册成功。
总之,注册商标注销后大多是能够重新申请的,但要留意时间限制以及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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