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使用或处置,这种行为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有一些共同财产,最近发现对方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或处置了部分财产。我很困惑,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会不会侵害到我的权益。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可以采取的措施。
展开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使用或处置,其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用于家事上的开支,比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处理权,这种情况下的使用或处置行为对双方都具有效力,算两个人共同使用。这是基于日常生活中一些必要的开销,为了家庭的正常运转,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一定的日常家事代理权。 然而,如果不是用于家庭开支,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或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且侵害了另一方利益,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例如,一方私自将夫妻共同存款用于个人的高消费或者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夫妻共同财产,该买卖行为一般是无效的。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不知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撤销相关财产处理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