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丈夫不知道自家财务状态,妻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妻子婚后,我对家里财务状况不太清楚。最近发现妻子买了房,我很疑惑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在这种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买的房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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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丈夫不知道自家财务状态时,妻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判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一般来说,从夫妻结婚到一方离世或解除婚姻关系前,在此期间双方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收入,如工作收入、投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事先有明确的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妻子买房的购房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或者虽然购房款部分来源于妻子个人财产,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又或者夫妻双方没有对房产归属作出特殊约定,那么该房产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一直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收入都存入共同账户,妻子用该账户的钱买房,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妻子是用其个人财产支付购房款,并且房产登记在妻子一人名下,同时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该房产归妻子个人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比如,妻子婚前有一笔个人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买房,且和丈夫约定房子归自己,登记也在自己名下,此时房子就是妻子的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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