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4年前还能起诉吗
我遇到了一起医疗事故,事情已经过去4年了。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我国,医疗事故4年前是否能起诉,需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去起诉,对方一旦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自己可能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自己遭遇医疗事故并且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医生的责任时起算,三年内要去起诉。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过了三年就绝对不能起诉。即便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你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案件。不过,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另外,《民法典》还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如果这起医疗事故虽然已经过去4年,但你是最近才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那诉讼时效从你知道时开始计算,还是有可能在时效内的。但要是你4年前就知道了医疗事故的发生,那就很可能超过了一般的诉讼时效,需要看是否存在一些能让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比如,在这期间你向医疗机构主张过权利、医疗机构同意赔偿等,这些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