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相亲订婚后就同居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

我相亲订婚了,之后就和对象同居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啥说法,比如财产方面、万一后面分手了会有什么法律问题之类的,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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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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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相亲订婚后就同居这种情况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首先,订婚在我国并非一个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它更多的是一种民间习俗,不产生法律上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同居关系,从法律定义上来说,是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范畴。也就是说,在同居期间,双方不具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和义务。 在财产方面,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共有的规定,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证明的,如果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处理。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那么这辆汽车就属于双方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具体份额需要根据出资比例等因素确定。如果分手时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另外,关于彩礼问题,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如果因为同居后分手涉及到彩礼返还问题,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付彩礼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在人身关系方面,同居期间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是根据《民法典》中关于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的规定,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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