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者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现在被原单位返聘回去工作。前段时间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单位说我这种情况不能认定工伤。我不太懂,就想问问像我这种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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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者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返聘人员的具体身份来进行判断。 首先,退休返聘人员是比较常见的返聘类型。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由于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通常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不过,如果用人单位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了商业保险,比如雇主责任险等,那么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理赔。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返聘人员,同样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其赔偿问题通常按照民事侵权责任来处理。 最后,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总之,返聘者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返聘者的身份、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等因素。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返聘人员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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