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是否可以拥有居住权?
我家里有亲戚想长期住在我名下的房子里,我不太确定亲戚是否可以有居住权。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能不能给亲戚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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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可以根据约定,在别人的房子里居住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亲戚是可以拥有居住权的。只要你和亲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并且到相关登记机构进行登记,亲戚就可以合法拥有居住权。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居住权设立,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人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比如你把房子卖了,拥有居住权的亲戚依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居住。此外,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期限,一般可以认为居住权至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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