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费是否能被执行?

我因为债务纠纷被债权人起诉了,现在法院要强制执行我的财产。我有一笔安置费,不知道这笔安置费会不会被法院执行走。我很担心这笔钱没了之后我的生活没保障,所以想了解下安置费能不能被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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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费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费一般是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等活动时,为了保障被安置对象的基本生活和生产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费用。从法律角度来看,安置费是否能被执行,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如果这笔安置费是维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那么法院通常不会执行这笔安置费。因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是法律的基本精神,执行基本生活费用可能会导致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陷入困境,这与法律的公平和人道原则相违背。 然而,如果安置费数额较大,在保留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后还有剩余,那么对于剩余部分,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依法对债务进行执行,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一些房屋拆迁安置案件中,如果被执行人获得的安置费除了满足自身和家属一段时间的基本生活开销外还有较多结余,法院可能会对这部分结余进行执行。所以,安置费并非绝对不能被执行,关键要看是否满足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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