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要求撤销?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签完后才发现合同里有些条款对我特别不利,感觉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仔细看就被误导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撤销这份租赁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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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租赁合同是可以要求撤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也就是说,当签订合同的过程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得到体现时,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比如,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金的金额、租赁的期限等重要条款存在误解,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出租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诱使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就可以基于欺诈要求撤销合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一方受到另一方的威胁、逼迫而签订合同,受胁迫方可以主张撤销。 还有,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租赁合同的条款明显对一方不利,且这种不利是由于一方利用对方的困境或缺乏经验造成的,受损害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不过,当事人需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所以,如果认为租赁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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