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房屋租赁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也就是说,这类合同一开始是有效的,但因为某些法定原因,当事人可以选择让合同失去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比如,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您以为租赁的房屋面积是100平方米,但实际只有80平方米,这种对重要内容的错误认识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此时您就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房东在签订合同前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您作为受欺诈方,就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租赁合同。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房东以威胁您人身安全等方式,迫使您签订租赁合同,您就可以基于此撤销合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房东利用您急于租房的情况,在合同中设定了明显过高的租金等不合理条款,导致合同显失公平,您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所以,如果您认为自己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符合可撤销的情形,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