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租赁合同该如何解决?


撤销租赁合同的解决办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得了解“撤销”在法律上的含义。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一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通俗来讲就是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认识,比如对租赁物的性质、质量、价格等产生错误理解,并且这种误解对当事人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二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例如房东故意隐瞒租赁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诱使承租人签订合同。三是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四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比如房东威胁承租人,如果不签合同就采取不利行动。五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如果符合上述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这意味着不能仅仅通过和对方协商就撤销合同,而是要借助司法或仲裁途径。在提出请求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可撤销的情形。一旦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合同可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合同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双方需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有损失的,过错方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而当事人想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那么就可能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违约方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所以,在考虑撤销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先确定是否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再选择合适的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