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我最近租了套房子,签了合同后才听朋友说有些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我就有点担心自己这份合同的效力,也不太清楚到底哪些情况下合同会无效。所以想问问,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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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指的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从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出租方或承租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无法正确理解合同的内容和后果。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这是为了确保房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 再者,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临时建筑的建设和使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范围的租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租赁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这些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秩序,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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