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受损是否可以报警?


名誉权受损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遇的一种权益侵害情况,遇到这种问题时,很多人会疑惑是否可以报警。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所享有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都有权维护自己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名声,他人不得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那么,名誉权受损可以报警吗?答案是可以的。当你的名誉权受到损害时,报警是一种可行的维权途径。如果侵权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例如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侵权人进行处罚。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名誉权受损的情况都适合报警处理。有些名誉权纠纷可能属于民事范畴,更适合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比如,侵权行为没有达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程度,但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现名誉权受损,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侵权言论的截图、视频、证人证言等。然后可以先尝试与侵权人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沟通无果,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总之,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