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装修入住的物业费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买了套新房一直没装修入住,最近物业催着交物业费,我觉得自己没住也没享受服务,不该交这么多。想了解下国家对于未装修入住的房子,物业费收取有啥最新规定,到底该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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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装修入住的物业费规定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业主和物业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就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对于未装修入住的情况,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处理方式。有的地方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例如,在一些城市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类似这样的比例规定。但也有些地方并没有这样的统一折扣规定,业主仍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缴纳物业费。 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即使个别业主未入住,物业也需要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维护、保养等工作,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所以,不能因为个别业主未实际享受服务,就免除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不过,如果业主觉得自己未入住却全额交物业费不合理,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争取适当的优惠。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咨询和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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