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有入住物业费该怎么交?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入住。最近物业催我交物业费,我觉得没住就不该交这么多。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没入住的房子物业费到底该怎么交,是全额交还是可以少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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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没有入住时物业费如何缴纳的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房子没入住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那么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物业费。 虽然业主没有入住,但物业公司实际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为小区的公共区域提供了诸如绿化养护、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这些服务的成本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减少。所以,一般情况下,即使房子没有入住,业主也需要缴纳物业费。 不过,在某些地区,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对于未入住的房屋,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适当减免物业费。比如有些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所以,具体的缴纳标准还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及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如果对物业费的缴纳存在争议,业主可以先与物业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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