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工伤后能辞职吗,辞职有赔偿吗?


在工地受工伤后,员工是可以辞职的,并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能够获得相应赔偿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就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当劳动者在工地受工伤后选择辞职,涉及到的赔偿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部分赔偿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离职后,后续可能还需要的医疗费用等支出。例如,工伤职工可能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等,这笔费用就可以通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来解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另一方面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因工伤可能在就业市场上面临一定的困难,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在重新就业前有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会根据伤残等级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金额。 不过,要获得这些赔偿,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该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程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只有完成了这些程序,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按照相应的标准获得赔偿。所以,在工地受工伤后是可以辞职的,并且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能拿到相应的赔偿,但要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