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辞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实在没办法只能辞职。想问问这种因为公司欠薪我才辞职的情况,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啊?我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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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出现欠薪的情况下员工辞职,通常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概念,那就是“被迫辞职”。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欠薪,导致劳动者不得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就属于被迫辞职。在被迫辞职时,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公司欠薪你选择辞职,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当遇到公司欠薪的情况,你不仅可以辞职,还能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公司支付欠薪以及相应的赔偿。但在维权过程中,你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公司存在欠薪行为以及你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情况。这样在与公司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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