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批能否要求赔偿?


在探讨辞职不批能否要求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劳动者的辞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一般来说,有两种常见的辞职情况。第一种是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那么到时间劳动合同就自然解除了。用人单位不批准辞职,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也不能因为用人单位不批准而要求赔偿。因为这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辞职,是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且给予了用人单位合理的准备时间。例如,小李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三十天后即使公司不批准,小李也可以离职,并且不能要求公司赔偿。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被迫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小张所在的公司一直拖欠他的工资,小张因此提出辞职,那么小张就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所以,辞职不批能不能要求赔偿,关键要看辞职的原因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