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没有房产证买卖能公证吗
我最近想购买一套回迁房,但这套房子没有房产证。我想通过公证来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又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能否进行公证,所以想了解一下,回迁房没有房产证的话,买卖究竟能不能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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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回迁房没有房产证买卖不能公证。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回迁房的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提交公证申请时公证处通常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交易,由于产权不明确,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不符合公证要求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从法律角度看,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的被拆迁人享有的只是物权的期待权,还不是真正的物权。而且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这也是公证处通常不受理此类公证申请的重要依据。 不过在实践中,也有一些观点认为双方可以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但这种公证并不能改变房屋产权未明确登记的本质问题,也无法替代房产证的作用。购买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即便做了公证,仍存在诸如房屋产权可能发生争议、出卖人可能反悔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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