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死后能否办理遗属补助?
我家老人是退休人员,最近去世了。我们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我想问问像这种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能不能办理遗属补助啊?具体要满足啥条件,咋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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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如果退休人员是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如果退休人员是非因工死亡,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一般来说,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可以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条件,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 要办理遗属补助,通常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属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具体的办理流程,可先向当地社保部门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咨询了解,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后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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