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场时双方私了还能反悔吗?


在探讨交警在场时双方私了能否反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下“私了”的含义。所谓“私了”,就是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就事故的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而不通过交警部门调解或法院诉讼等公权力介入的方式解决。在交警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私了,通常意味着双方自愿达成了一个赔偿协议。一般来说,这个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里的私了协议,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可以看作是一个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又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一旦双方达成了私了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是不能随意反悔的。不过,也存在一些可以反悔的情形。要是在签订私了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的计算等存在错误的认识,导致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或者一方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那么受损害方是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的。另外,如果在签订协议后,发现有新的情况,比如当时没有发现的伤情后来严重了,并且有证据证明该伤情与此次事故有直接关联,那么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赔偿问题进行重新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以,交警在场时双方私了能不能反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不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或变更的情形,随意反悔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如果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