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一律所是否可以代理同一案件的原、被告?

我最近涉及一个案件,我是原告,找了一家律所代理。后来发现被告也找了这家律所。我就很疑惑,这同一律所能同时代理一个案子的原、被告吗?这样对我会不会不公平啊?我想知道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律所代理
  • #利益冲突
  • #律师规范
  • #原被告代理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同一律所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代理同一案件的原、被告的。这主要涉及到律师执业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利益冲突通俗来讲,就是律师或者律所的行为可能会对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其中就包括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情形。 这是因为在一个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的利益往往是相互对立的。如果同一律所代理原、被告,律师很难做到对双方都尽到忠诚和勤勉的义务,可能会出现为了一方利益而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比如,律师可能掌握了一方当事人的机密信息,在代理另一方时就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违背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且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律所经过严格审查认为不存在利益冲突风险或者可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同一律所代理原、被告的情况,但这种情况是非常少见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