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签购房协议后定金能退吗?
我签了二手房购房协议,还交了定金。但现在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不知道之前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回来。我很担心这笔定金就这么没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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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签了购房协议后定金能否退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定金的概念。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简单来说,交定金的一方要是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也就是购房者违约。比如购房者突然资金出现问题,没办法继续履行购房协议,那么按照定金罚则,卖方有权不退还定金。因为购房者没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要是卖方违约,情况就不同了。例如卖方在签了协议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或者隐瞒了房子的重大质量问题等,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不仅能要回定金,还能额外获得与定金等额的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比如政策突然变化,购房者原本符合购房资格,签了协议交了定金后,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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