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过的房子能否申请破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关键概念,“房子被保全”和“申请破产”。房子被保全,通俗来讲,就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这套房子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比如不能随意买卖、转让等,目的是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保证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而申请破产,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法律程序,通过破产程序来公平地清偿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里主要针对的是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对于个人而言,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个人破产法,但在一些地区有个人破产的试点。 对于保全过的房子能否作为破产财产来参与破产程序,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企业破产,被保全的房子依然属于企业的财产范畴。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会指定管理人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接管和清理。被保全的房子会由管理人进行处理,一般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来偿还债务。例如,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如果是个人破产试点地区,被保全的房子同样会被纳入个人的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对该房子进行拍卖或者其他处置方式,以清偿个人的债务。不过,在处置过程中,也会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比如,会为债务人保留必要的居住场所等。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所以,即使房子被保全并参与破产程序,也会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债务人一定的权益。 综上所述,保全过的房子本身并不影响破产申请,但在破产程序中,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以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