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家房子拆迁了,分了几套拆迁房。我不太清楚这些拆迁房算不算我和我爱人的共同财产。因为我们结婚之后才遇到拆迁的,但房子是婚前就有的,所以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的拆迁房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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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在拆迁时没有因为另一方的因素而获得额外的补偿或安置面积,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拆迁房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遇到拆迁,没有因为结婚或者另一方户口等因素增加补偿,那么拆迁后获得的房子就还是属于这一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拆迁的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或者建造的,那么该房屋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获得的拆迁房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即便拆迁的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但在拆迁过程中,因为另一方的户口等因素,获得了额外的补偿或者安置面积,那么这部分额外的权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因为另一方户口在拆迁地,按政策多分配了一定面积的房屋,这多出来的面积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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