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拆迁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家里的房子拆迁了。现在我和配偶因为一些事闹得不太好,我有点担心这拆迁房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结婚后拆迁的房子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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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结婚后拆迁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情况一,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拆迁时没有考虑另一方的因素,比如没有按照人口数等给予另一方补偿份额,那么拆迁后获得的房子一般仍属于原产权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在婚前就拥有一套房子,结婚后该房子拆迁,按照原房屋面积进行置换得到了新的房子,这个新房子通常就还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情况二,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后获得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拆迁了,所得的拆迁房就是夫妻二人共有的。 情况三,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拆迁时考虑了另一方的因素,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给予了相应的补偿,那么另一方对于拆迁房可能会享有一定的份额。比如,拆迁政策规定按照家庭人口每人给予一定面积的补偿,那么另一方基于这个政策就会有自己的那部分权益。 所以,结婚后拆迁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拆迁政策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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