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能否拿到赔偿?


自己辞职是否能拿到赔偿,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员工出于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比如自己想换个工作环境、回老家发展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这是因为这种辞职是员工自主的选择,并非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员工离职。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用人单位却不采取措施改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例如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面,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公司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长超过法定标准,且没有相应的加班费。(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