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儿子送到孤儿院吗?
我家里实在是没有能力抚养儿子了,经济压力特别大,而且我自身身体也不好。现在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不能把儿子送到孤儿院去呢?我也很无奈,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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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是否可以把儿子送到孤儿院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送养”这个概念。送养指的是孩子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把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行为。而孤儿院,准确来说是儿童福利机构,主要是收养那些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所以,如果您有特殊困难确实无力抚养儿子,在理论上是有送养的可能性的。 不过,送养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第一千零九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第一千零九十六条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同时,送养儿子到孤儿院也不是随意的。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您想把儿子送到孤儿院,要确保是因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并且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比如要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等手续,经过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完成送养。不能私自将孩子送到孤儿院,否则可能涉嫌违法。所以,建议您先到当地民政部门详细咨询具体的政策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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