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过有期徒刑还能读书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判过有期徒刑,现在刑满释放了,特别想继续读书提升自己,但又担心因为有过这样的经历不能读书。想问下,从法律上来说,判过有期徒刑的人到底能不能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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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判过有期徒刑的人是可以读书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受教育权这个概念。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各种方式接受教育,以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这一权利是受到法律保障的,无论一个人处于何种身份、有过怎样的经历,都不应该被轻易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从根本大法的层面确立了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地位,表明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会因为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而被排除在外。 在实际的教育场景中,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即使是有过刑事犯罪经历的未成年人,在符合入学年龄等条件下,也有权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其入学申请。 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如高中、大学等,虽然学校在招生时有一定的自主权,但也不能仅仅因为学生有过有期徒刑的判决记录而拒绝录取。在符合学校招生的成绩、体检等各项要求的情况下,判过有期徒刑的人仍然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进入学校读书。不过,某些特殊专业或学校可能会因为其性质特殊,对学生的背景有额外的要求,比如军事院校、公安院校等,可能会在政审环节对学生的过往经历进行严格审查,在这种情况下,有过刑事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录取产生影响,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学校和专业都如此。总体而言,判过有期徒刑的人是有权利读书并接受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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