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实缴资本可以用公司资产负担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之前约定了要实缴资本。但我现在资金有点紧张,就想着能不能用公司的资产来负担我的实缴资本呢?不太清楚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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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实缴资本不可以用公司资产负担。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股东实缴资本的概念。股东实缴资本就是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向公司缴纳的出资额。这是股东对公司应尽的基本义务,是公司运营资金的重要来源。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这意味着股东需要用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来履行出资义务。 如果用公司资产来负担股东的实缴资本,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抽逃出资行为。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严禁股东抽逃出资,一旦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用公司资产负担股东实缴资本,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资产是用于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的,若被用于股东实缴资本,会减少公司可支配资金,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偿债能力。对于其他股东来说,这也违背了公平原则,破坏了公司的出资秩序。所以,股东实缴资本不能用公司资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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