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是否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有个空壳公司,平时没什么实际业务。最近有人找我,让我用这个公司给他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说给我好处费。我有点犹豫,不知道空壳公司能不能这么做,这么做会不会违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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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一般指的是没有实际经营业务、没有实际办公场所或者没有实际工作人员的公司。通常情况下,空壳公司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空壳公司由于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属于典型的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也就是虚开发票。虚开发票的行为危害巨大,不仅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破坏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而且还会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虚开发票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对于情节较轻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包括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同时还会并处罚金。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空壳公司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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