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开普通发票是否违法?


空壳公司开普通发票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空壳公司”的概念。空壳公司通常指的是没有实际经营业务、没有实际办公场所、没有实际人员等实质运营内容的公司。而开具发票,在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空壳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也就是确实发生了真实的交易,那么这种情况下开具发票是合法的。但在实际中,空壳公司往往没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当空壳公司开具普通发票,却没有对应的实际经营业务,这就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了,是违法的。 虚开发票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虚开发票很可能就会导致偷税等情况的发生。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也规定了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空壳公司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开具普通发票,一旦被认定为虚开发票,不仅要面临经济上的罚款,相关责任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